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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落實反歧視精神,跨部會推動平權】
 
我國早已簽署的《消除各種形式種族歧視國際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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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落實反歧視精神,跨部會推動平權】
 
我國早已簽署的《消除各種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》第4條中明訂,應譴責任何族群優越或種族歧視言論,而我國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第62條也規定,任何人不得以國籍、種族、膚色等原因,歧視居住在台灣之人民,並在第81條規範相關罰則。
 
然而,這兩條法規修正施行以來已經13年,卻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裁罰案件,同時歧視行為仍屢屢在我們生活周遭發生,對此,文瑞在內政委員會向內政部次長陳宗諺鄭重提出質詢,強調「徒法不足以自行」,若法律在完成制訂並施行之後,執法單位無法確實執行,那法律也只是徒具形式罷了,對於促進反歧視的意旨,一點幫助都沒有。
 
文瑞也向在場的所有官員呼籲,目前社會上歧視的問題固然嚴重,但平權才是問題的癥結,且不僅只族群認同的平權,還包括價值認同、職業認同、政治認同、性別認同等等,所以我同時也向教育部及勞動部關心教程規劃與移工權益等問題,藉由跨部會整合推動,才能真正促進平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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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 中國國民黨雲林縣委員會主任委員 農田水利會聯合會會長 臺灣雲林農田水利會會長
現任第10屆立法委員 曾任農田水利會聯合會會長 曾任台灣雲林農田水利會會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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